(1)個人申報。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根據認定標準選擇認定等級,填寫《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申報表》。
(2)單位推薦。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條件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提出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請人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評價),提交省人才服務中心。
(3)審核確認。省人才服務中心依據《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和《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
(四)備案發證。省人才服務中心對認定人員名單進行登記,並頒發相應的《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證書》。
法律依據
《關於引進高層次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的若幹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在學術和技術領域有較高造詣和突出成就的專業人員。重點對象為:國內外學術技術水平領先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優秀人才,年齡壹般在60歲以下;博士學位獲得者,年齡壹般在45歲以下;懂技術、善管理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年齡在55歲以下;擁有國內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的人才;其他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貢獻的人才。青年專業人員主要指重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35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人員,40歲以下中級職稱或高級職稱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