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評價指標及權重:
1.專利質量(25%)。對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及文本質量進行評價。
2.技術先進性(25%)。對專利的原創性及重要性、相比當前同類技術的優缺點及專利技術的通用性進行評價。
3.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35%)。對專利的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經濟效益及市場份額進行評價。
4.社會效益及發展前景(15%)。對專利的社會效益、行業影響力及政策適應性進行評價。
(二)外觀設計專利的評價指標及權重:
1.專利質量(25%)。對專利的創新性、工業適用性及文本質量進行評價。
2.設計要點及理念的表達(25%)。對專利設計的獨特性、藝術性、象征性及功能性進行評價。
3.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35%)。對專利的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經濟效益及市場份額進行評價。
4.社會效益及發展前景(15%)。對專利的社會效益和發展前景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