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請求實質審查∶申請人必須在自申請日起5年內向韓國工業產權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如果申請人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該專利申請將會被視為撤回。
3.答復審查意見∶從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到接收第壹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大概需要18至24個月。申請人在接收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要做出答復。如果申請人無法按照規定期限作出答復,可以提出期限延長請求,每次可延長1個月,延期次數沒有限制。
4.專利登記手續∶韓國工業產權局對於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都合格的專利申請,會授予專利權。而申請人需要在收到授權通知後的3個月以內辦理專利登記手續,並繳納登記費及前3年的年費。
5.授權後異議制∶在申請人完成登記並交納完相關費用以後,韓國工業產權局即在專利註冊公報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為異議期。如果專利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對其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上訴到工業產權法庭。如果對專利法院的決定不服,最終可以上訴到韓國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