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其發明的專有權。這樣,原本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就成為社會的公***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免費使用。
對於專利權的期限,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壹般為自申請日起10至20年不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在大多數國家是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分別為自申請日起20年、10年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