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對處罰仍不滿意,因為處罰內容不涉及第二項專利申請的發明人。孟認為,作為學院的院長,不可能不知道該學生的發明是抄襲的。導師抄襲學生的發明,加入院長作為專利發明的申請人,會有貓膩。對於孟的不滿,對媒體回應稱,其並未參與整個專利審批過程,葉華山導師抄襲他人學術成果。學院確實存在失職行為,但具體情況他並不了解。對於孟的質疑,學院表示,學校已經進行了統壹調查處理,結果以上面提交的文件為準。
這就告訴我們,抄襲別人的發明,不僅在職場上有,在學院裏也有。同學們在處理自己的發明時壹定要慎重,以免被別有用心的老師抄襲盜用,學術不端。孟以自己為例,告訴我們當自己的學習成果被抄襲時,該如何維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堅決遏制小偷的出現。
正如古語所說,保護知識產權壹直是重中之重?不能傷人?但是,也要防人之心。希望各位同學關註知識產權,保護自己的知識輸出,並從自己做起,拒絕壹切竊取他人資料的行為,壹旦發現不當抄襲行為,立即向學院或相關部門舉報。保護知識產權是每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