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南理工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規定,學生畢業時應做出創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學術論文、發明專利、行業標準、科技獎勵等。成果應與學位(畢業)論文內容相關,並在攻讀學位期間取得。
研究生申請畢業答辯與申請學位答辯合並進行,按照申請學位答辯的要求和程序申請。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畢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