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妳發現同壹個化合物的不同功能,如果專利裏沒有具體的化合物,妳可以做,做出來之後還是新化合物,可以發表文章,但是如果別人已經獲得專利保護這種結構,而不是具體的化合物。那妳就不能申請專利了。文章中的東西可以視為公有,為大家所有,而專利的東西則是在壹定期限內為他人私有。
《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四款規定,“將有關專利專門用於科學研究和實驗”不視為侵犯專利權。其目的是鼓勵科學和技術研究。但僅限於科學研究和科學實驗,即僅限於不以生產經營和營利為目的的科學研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