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是指運用環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解決各種問題,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壹切人類活動。
環境保護至少包含三層含義:
首先,保護自然環境,防止其惡化。包括:保護青山綠水藍天大海。這涉及到不私采(采礦)、亂砍(樹木)、亂排(汙水)、亂放(汙染氣體)、過度放牧、過度開采自然資源、破壞大自然生態平衡等等。
第二,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使之更適合人類工作和勞動的需要。這涉及到人們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必須符合科學、衛生、健康、綠色的要求。
第三:地球生命的保護,物種的保存,植物和植被的保護,動物的回歸,生物多樣性,轉基因生物的聯合保護,瀕危生物的特殊和特殊保護,滅絕物種的恢復,棲息地的擴大,人與生物的和諧,不欺負其他物種。
環境保護的好處:
第壹,避免土壤破壞。
第二,減緩氣候變化和能源浪費,減少溫室效應對全人類的威脅。
第三,防止生物多樣性減少。
第四,避免森林面積減少。
5.保護淡水資源免受威脅。
六、減少化學汙染的可能性。
七、美化生活環境,治理混亂的城市。
8.避免過度開發海洋和汙染沿海地區。
九、減少有毒氣體的排放,減輕空氣汙染。
X.減少極地臭氧層的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