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標簽不得印制“XX省專銷”、“原裝正品”、“進口原料”、“馳名商標”、“專利藥品”、“XX監制”、“XX總經銷”、“XX總代理”等字樣。但是,“企業防偽標識”、“企業識別碼”、“企業形象標誌”等文字圖案可以印制。以企業名稱等作為標簽底紋的,不得以突出顯示某名稱來弱化藥品通用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