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標準規定了混凝土界面處理劑的分類、標誌、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誌和貯存。
2.本標準適用於改善水泥混凝土、加氣混凝土等材料的砂漿層與基面之間粘結性能的水泥基界面處理劑。對於新老混凝土的界面,廢瓷磚、馬賽克表面處理劑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混凝土界面劑的使用:
1,按照1: 3左右的水灰比(根據氣溫),將界面劑調成均勻的稠膏狀。配制時界面劑要充分攪拌均勻,靜置5 ~ 10分鐘即可使用。放置時,如果界面劑有點稠,可以加水攪拌均勻後再使用。混合界面劑應根據溫度在1 ~ 4小時內用完。
2、將混合界面劑用抹灰或噴毛(漿)法。塗抹時,用抹灰工具直接將界面劑塗抹在基面上,厚度約為1.5 ~ 3 mm,5 ~ 20分鐘後即可粉水泥砂漿找平底灰。噴毛時,用直徑5mm的噴槍將混合好的膏狀界面劑均勻地噴在基面上,厚度約2 ~ 3 mm,界面劑噴完24小時後,墻面即可刮平、抹灰、找平。
3.每平方米參考用量約為2 ~ 2.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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