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對發明創造的定價叫作專利。
自從貨幣誕生以來,它就像壹把尺子,給每個物品定價,從農耕文明的幾種商品到目前世界的商品種類已經達到50多萬種。
但是貨幣在很長壹段歷史中,只對有形物質進行定價。人們更容易接受揮汗如雨、實實在在的勞動,更願意用貨幣購買這樣的勞動成果,直到500年前,另外壹種無形的勞動也得到了貨幣的承認,這就是人們大腦中的創造發明。貨幣對發明創造的定價叫作專利。
專利制度宗旨:
專利制度旨在保護技術能夠享受到獨占性、排他性的權利,權利人之外的任何主體使用專利,都必須通過專利權人的授權許可才能獲得使用權。
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專利的使用呈現出多樣化趨勢,專利無效、專利撤銷、過期專利等壹壹被列入專利法律範疇。只有充分的認識諸如此類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專利資源,為企業實現更多的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