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必須是符合專利法中所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這是前提條件。不在專利法所界定範圍內的發明創造,不能授予專利權。
(2)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必須是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不妨害公***利益的。
(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具有新穎性、實用性和美感。這是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