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DNA是自然的產物,是科學和技術向前發展的基礎工具,因此它不應當被賦予專利保護的權利。合成基因產物不在此限制範圍內,每年數以億計的資金投入到相關研究裏,所以合成基因物質可申請專利是必要的,以此才能推進相關生物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