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處置固定資產可作如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算
累積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
貸款:固定資產
壹般清算凈損益:
清理完成後,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正常加工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否則做營業外收入。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分錄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概述
資產負債表日,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且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企業應當將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壹經提取,在以後期間不能轉回。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版權、非專利技術、商標、特許權和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