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適用於執行企業所得稅技術成果投資遞延政策的納稅人填報。
二、報送期限
納稅人應在投資完成後首次預繳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
三、表內各欄
1.第2列“技術成果類型”: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2.第4列“公允價值”:是指企業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技術成果按照協議確定的評估值。
3.第5列“計稅基礎”:是指企業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技術成果的稅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