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壹般應具備以下條款:
(a)項目的名稱;
(二)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
(三)專利申請的日期、申請號、專利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
(四)專利實施和許可情況;
(五)技術信息和資料清單;
(六)價格和支付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