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入股和資金入股分配股權的方法如下:
(1)可以對技術進行評估其價值,折算成現金值,再按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或協商確定股權比例;
(2)按照股份制的辦法,利潤分配的原則,根據入股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3)還可以直接按照出資比例來進行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技術入股和資金入股的區別是什麽
根據投資者出資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為技術入股型公司與非技術入股型公司兩類,具體如下:
1、投入不同,技術入股無需實際投入資金,需要投入技術,而貨幣入股必須實際投入資金;
2、權利不同,技術入股不享有與貨幣入股的股東權利,但對該技術享有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