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862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權利人合法擁有該項技術,並將已有的特定專利、專利申請和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轉讓給他人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許可合同是指權利人合法地擁有技術,並將已有的特定專利和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許可給他人實施和使用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中為實施技術提供專用設備、原材料或者提供有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863條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和技術秘密轉讓。
技術許可合同包括專利許可、技術秘密許可和其他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