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雙方依法取得的勞動報酬和獎金。這裏的勞動報酬不僅包括獎金,還包括加班、福利、獎金等等;
2.夫妻雙方或壹方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取得的收入;
3.配偶雙方或壹方因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而獲得的利益。比如寫稿費,發明創造專利費等。
4.配偶壹方或雙方通過繼承或贈與合法獲得的財產;
5.夫妻壹方或雙方獲得的其他財產。比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轉租店鋪獲得的租金、出租店鋪帶來的收益、壹方出租個人房屋獲得的租金;
6.其他應當歸夫妻雙方所有的財產。結合現實生活,其他應由雙方共有的財產主要有以下幾類:
(1)婚後個人財產的增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前壹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改建的,增值部分為夫妻雙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