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機械操作工(平刨、圓盤鋸、鋼筋機械、攪拌機、打樁機等)
5、電(氣)焊工
6、起重工
7、司爐工
8、塔吊司機
9、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架)
10、處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11、信號指揮
12、廠內(施工現場)車輛駕駛
13、起重機械拆裝作業人員。
簡介:
壹、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年齡不得低於20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備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
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並 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方準獨立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0--120學時。
2、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領取上崗操作證後,每兩年還要進行壹次學習、 考核復審。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員)還要接受有針對性的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4、及時組織每年到期的特種作業人員到公司指定部門進行培訓和復審。
5、每年按規定安排不少於30學時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並按計劃進行,要有學
習考試情況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