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思想道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通過申請人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的思想品德考核;今年的畢業生由學校進行評估。
(2)學歷:申請教師資格對應表及應具備的學歷——申請教師資格應具備的學歷: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幼兒教師,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小學教師,初中教師資格,高等師範院校或其他大學高中畢業及以上,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師範院校或其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指導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等職業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助理工程師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專業技術職務研究生,成人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中專及以上學歷學生(大二、大三、應屆畢業生),可憑本人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報名參加考試。
(3)教育教學能力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需要進行教育學、心理學的補課,測試評估教學能力,成績合格。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歡迎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後,向158教育在線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