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為所欲為”的前提當妳使用BSD協議發布代碼,或者在BSD協議代碼的基礎上開發自己的產品時,妳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如果再分發的產品包含源代碼,源代碼中必須包含原代碼中的BSD協議。
2.如果只重分發二進制類庫/軟件,那麽需要在類庫/軟件的文檔和版權聲明中的原代碼中包含BSD協議。
3.不得使用開源代碼的作者/組織的名稱和原產品的名稱進行營銷。
與BSD開源協議類似的是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營利開源組織Apache采用的協議。與BSD類似,這個協議也鼓勵代碼享有並尊重原作者的版權,也允許代碼被修改後再發布。
需要滿足的條件也與BSD相似:
1.妳需要給代碼的用戶壹個Apache許可。
2.如果修改代碼,需要在修改後的文件中說明。
3.在擴展代碼(修改後的代碼和源代碼派生的代碼)中,需要包含原作者在原代碼中指定的協議、商標、專利聲明等說明。
如果重新分發的產品包含通知文件,則通知文件中需要Apache許可證。您可以在通知中添加自己的許可證,但它不能顯示為對Apache許可證的更改。
Apache許可證也是壹種商業友好的許可證。用戶還可以根據需要修改代碼,並將其作為開源或商業產品發布/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