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強化小金融機構重點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社區、居民和“三農”的市場定位。在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對財稅的支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更多運用間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