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可以根據學校輔修及雙學位規定,申請輔修校內其他專業或者選修其他專業課程,也可以申請跨校輔修專業或者修讀課程,可以根據校際聯合培養協議交流到其他學校學習,也可以參加學校認可的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
此外,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等活動以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等與專業學習、學業要求相關的經歷、成果,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創新創業及社會實踐學分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