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的公司就發生過這種事情。那時候有壹個程序員因為我們的工資低,外面有些其他的企業希望他們可以做些兼職,為自己做些事情,或者想讓他們把壹些設計圖紙銷售給他們,這樣就產生了總是有公司和自己競爭十分激烈,很明顯,企業是不允許發生這種事情的。
我們公司後來將鎖頭員工用的電腦全都拆除了可以外接的接口,他們以為這樣做就能組織技術圖紙向外泄露,但是,這些員工都是搞技術的,根本不可能被這壹點困難就難住了,圖紙是他們設計出來的,他們早就記在腦子裏了,大不了就熬夜做壹份。而且每個公司都有打印機,指教打印壹份就是了。
就程序員離職帶走圖紙這件事情來看,這件事情的道理其實是相同的,而且那是人家自己設計的帶有專利的產品,要麽公司去買斷,要麽合跟人家談作,要麽就給夠人家的股份和薪資待遇,否則的話,我認為沒什麽好辦法來處理這種事情。
總之,既然程序員是在公司工作的,不管妳開發了多厲害的程序,那都是公司自己的財產。程序員在為公司創造壹些價值的同時,如果公司認可妳的付出與努力,會給程序員發放壹些物質上的獎勵,但是如果公司並不認可妳的成果,那麽公司不給妳任何獎勵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公司每個月都在給妳發工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