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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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⑶必須富有美感;
⑷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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