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學位:取得中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中學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
2、碩士學位:取得中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中學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中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中學教育教學工作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