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2004年修訂的細則,提交PCT申請時自動指定所有指定國。除非國際申請提出後特別排除了某些指定國家,否則PCT申請自國際申請日起在所有指定國家享有壹般國家申請的法律效力。
(3)PCT只是專利申請程序,不是專利授予程序,最終授權決定由各指定局做出。因此,只有獲得指定局的授權,才能獲得專利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