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作為壹種經濟現象,在資本主義社會發達階段更加明顯。壟斷是競爭發展的必然結果,它的出現抑制了競爭。列寧曾指出,當集中發展到壹定階段,可以說是自然而然地走向壟斷。因為幾十家大企業相互之間很容易達成協議;另壹方面,正是企業的巨大規模造成了競爭的困難和壟斷的趨勢。
如果壹個產品需要大量的固定設備投入,而大規模生產可以大大降低成本,那麽壹個大的廠商就可能成為行業內唯壹的生產商。當壹個大的制造商供應所有的市場需求時,平均成本最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制造商很難在這個市場上盈利。在這種情況下,制造商形成了自然壟斷。
有些獨家的特許經營特權是法律規定和保護的,專利權和著作權是法律許可的壟斷。為了鼓勵發明,大多數國家都有專利法,可見專利壟斷是法律壁壘造成的。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授予制造商獨家經營權;有時政府通過競標競爭後的合同形式授予獨家運營的特權。
如果除了壟斷者沒有人擁有壹定的生產技術或訣竅,市場自然會形成技術壟斷。在沒有技術壁壘和法律壁壘的情況下,廠商構築壁壘來建立或鞏固自己的壟斷地位,這就是戰略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