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是壹個政府管理機關,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市場監管局肩負原有工商行政管理職責,包括:
1、轄區範圍內的個體私營經濟登記管理;
2、消費品綜合市場的管理;
3、按照營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執法權限;
4、負責對轄區內註冊資金在200萬元以下的各類企業的註冊登記、日常監督管理及年檢驗照工作;
5、查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規、違法經營行為;
6、受理消費者的投訴等;
7、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的職責;
8、負責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審批權限和日常監管工作;
9、承擔上級下放到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的行政許可職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