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專利的授權條件之壹就是:專利方案在申請之前沒有被公之於眾,而論文發表屬於公之於眾的行為,使得專利申請方案喪失新穎性。
不過,實用新型的審查比較松,在實踐操作中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大多數都會授權,但其法律穩定性很低而很容易被他人通過無效宣告方式撤銷。
不過請註意,在論文中未公布的技術內容是完全可以申請專利的,而且針對論文內容改進後的技術內容也是可以申請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