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律師費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委托律師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支付,這是按照比例來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詳細的律師收費辦法;壹種是等訴訟程序結束後支付,屬於風險代理,收費標準要高壹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第壹、二條之規定,公民在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工傷、撫恤金、國家賠償方面提起民事訴訟。
只要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便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員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可以列入訴訟請求,要求對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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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也指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範圍之內。”
人民網-這些律師費用可讓對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