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1,離婚案件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部分支付0.5%。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4.每個勞動爭議案件10元。5.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每件500元為65,438+0,000元,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繳納。6、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7、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法律客觀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非財產案件,按照以下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