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請求加快審查的理由限於下列之壹:
1.申請所涉及的發明對國家利益或公***利益有重大意義;
2.在專利申請公開之後,他人實施其發明,對申請人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
3.涉及以申請發明作為無形資產投資的重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