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6條
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不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壹款或者本細則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決定後,專利復審委員會以相同的理由和證據不予受理無效宣告請求。
以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為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但未提交證明權利沖突的證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無效宣告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無效宣告請求視為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