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局發布的公告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專利申請文件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由專利局公開;另壹種是專利局經審查認為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即授予專利權,並將授權的專利文件公開。在美國,最初實行的是秘密審查制度。專利局決定授權後,專利文件才會公開,但專利申請文件即使在授權前18個月後也不會公開。但自從美國加入WTO後,為了遵守WTO規則,美國還規定了18個月公布專利申請文件的制度。中國和歐盟壹直實行65,438+08個月公開專利申請和授權公開專利文件的制度。當然,以上規定僅針對發明專利。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由於沒有實質審查制度,必須是授權後直接公布的專利授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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