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發明人提供與其專利或發明、產品和服務標誌相關的服務;
3.通過實施與專利和商標有關的法律,管理專利、商標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務,並向總統和商務部長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出謀劃策;
4.就知識產權事務向商務部和其他機構提供建議和幫助;
5、通過保存、分類和傳播專利信息,幫助和支持創新和國家科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