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是秦朝的壹位將軍。他為秦始皇打下了很多山河,手下的將領都是秦朝歷史上的第壹,因為每壹場戰爭,無論勝敗,都要向秦始皇報告,但是在秦朝,人們用竹簡寫字,用布刻,或者用刀刻,速度特別慢。每次寫奏章都要花很長時間,所以蒙恬壹直在努力提高寫作速度。後來,他和士兵出去打獵,打中了壹只兔子。然後士兵把兔子抱回來的時候,在地上拖著長長的劃痕。
蒙恬看到後突發奇想。如果我用兔毛做毛筆,寫起來不會很快,但是兔毛是油性的,很難沾上墨水,寫出來的字很難看。於是蒙恬很生氣,把兔子毛做的筆弄丟了。過了幾天,他還是擔心這個問題,於是又去拿起筆。沒想到,筆因為丟在山溝裏,在水裏泡了好多天。再次蘸墨後,飽滿,筆好寫。於是蒙恬把這個專利安利給了全國,背後有毛筆,但有人說毛筆不是在戰場上發明的,是在善璉村。而且當時因為他們發明了毛筆,孟田夫婦就把這種技藝傳授給了山聯村的人,所以這個地方也叫?碧香?。
雖然很多人說毛筆在秦朝之前就有了,但不得不說孟田是它的推廣者,所以叫?比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