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橘生公司於1991年分別在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申請了米格列奈藥物化合物及其用於治療糖尿病的用途專利,並公開了合成該化合物的方法及其作為藥物的普通制劑處方。由於1993年之前我國《專利法》對藥物化合物不予以專利保護,故該專利未在中國申請。
橘生公司於2002年6月在中國公開了壹種含有米格列奈鈣的速釋型制劑專利。 法國施維雅公司分別在2000年8月和2001年11月公開了制備米格列奈鈣及其合成中間體(二氫吲哚)的合成方法專利。除上述專利外,未見其它與該化合物有關的專利公開。因此,在中國研制、生產、銷售米格列奈鈣原料及其普通制劑(如片劑、膠囊等),並將該化合物用於2型糖尿病病人,不會對他人專利構成侵權,但不能使用施維雅公司所公開的方法合成該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