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專利法保護的發明是有其特定含義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即只保護技術方案。純科學理論、教學方法、計算機方法和人工規則不能申請專利。
專利法規定可以分為產品發明專利和方法發明專利兩大類。
產品是指壹切以物質形式出現的發明,如機器、儀器、工具及其零部件的發明,以及新材料、新物質的發明。方法是指以程序和過程的形式出現的壹切發明,如產品的制造工藝、材料的檢驗和試驗方法、產品的使用方法的發明等。實用新型專利不保護方法發明,其保護對象只是產品發明的壹部分,即具有壹定形狀或結構的產品。設計保護產品的外觀特征。這種外觀特征必須通過具體的產品來體現,具有這種外觀特征的產品可以通過工業方法生產和復制。這種外觀可以用產品的主體形狀、產品的表面圖案或兩者的結合來表征,但不能是脫離具體產品的圖案或圖形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