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申請人對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
專利申請人對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
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專利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在該專利授權公告日起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