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不發制服。根據國家規定,執法制服發給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地面工作人員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
市場監管局是政府行政機關,監管職責涵蓋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價格、餐飲監管(其他領域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衛生局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