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師範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條件可分為六點,具體內容如下:
1.凡就讀於南陽師範學院的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全部環節,成績合格。
2.申請人需要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經導師同意,可以申請碩士學位。
3.申請人的學術論文經導師審核通過,向學術評審委員會提交論文答辯申請。
4.申請碩士學位時,必須提交在校期間發表的所有學術論文和發明專利,以及各種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碩士學位論文實行嚴格的評審制度,按不低於當年申請論文答辯的研究生總數的5%,由研究生部負責對外雙盲評審。
6.申請人在校期間不得抄襲論文或受到處罰。有嚴重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校規行為的,不予授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