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必須有利於其推廣應用,促進我國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考慮到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專利法對專利保護的範圍做了某些限制性規定,專利法第五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創造的公開、使用、制造違反了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利益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這是壹個總的原則。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和公***利益的含義較廣泛,常因時期、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有時由於原有的法律作了修改,某些限制因而被解除,因此審查員在依據專利法第五條進行審查時,特別要註意這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