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妳描述的這種情況,想要同時保護產品和方法的話,如果方法的特征已經被產品公開並且產品的申請還沒有被公開,那麽先將已經提交的產品的專利申請撤回,然後提交壹份要求原“產品”專利申請的優先權的新申請,在這份新申請裏面同時要求保護產品和方法就行了。
很多細節還不了解,無法給出更詳細的建議了。壹般來說都是在申請產品的專利時,在同壹份申請中同時要求保護相關的方法,這樣可以節省費用,節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