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幾點:
1.項目本身已經過政府部門批準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3. 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準,並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為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 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其他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