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壹項法定權利,授予其持有人在特定國家和特定時期內的權利,以防止第三方未經授權而將其用於商業目的。歐洲專利是歐洲通過《歐洲專利公約》建立了單壹申請的單壹歐洲授予專利程序,並建立了統壹的實體專利法體系,旨在為締約國的發明提供更容易,更便宜和更強大的保護。
歐洲專利包含了38個締約國:
38個締約國為:阿爾巴尼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浦路斯,克羅地亞,捷克***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和國,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力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和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