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這期間未上訴,十五日過後就生效,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生效後三日內是對方支付的時間,超過三日,12月24日判決生效。
12月9日拿到判決書,上訴期到12月23日,未上訴的,12月28日起的二年內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超過二年就過期了。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擴展資料:
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
1、民事判決書:
壹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2、刑事判決書:
壹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3、行政判決書:
壹審判決為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做出即為生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