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的處罰是:1。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采取責令停止侵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措施,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等。2.侵權人還可以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3、構成犯罪的,也可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眾利益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並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設備;(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作品復制、發行、表演、放映、播放、匯編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