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
智力成果是經濟法主體從事智力勞動所創造取得的成果,如科學發明、技術成果、藝術創作成果、學術論著等。智力成果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其法律表現形式主要為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等。
擴展資料
不授予專利權的智力成果
(壹)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
(三)科學發現。
(四)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五)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六)動物和植物新品種。
(七)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八)原子核變換方法和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